剑鱼标讯 > 询价项目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合成树脂产品汽车运输项目询价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合成树脂产品汽车运输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
合成树脂产品汽车运输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办法及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批示,宁夏亘元房地方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开展2024年宁夏煤业公司合成树脂产品公路运输服务业务。现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询价确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6月份合成树脂产品公路运输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宁夏煤业公司合成树脂产品(聚乙烯、聚丙烯、聚甲醛)公路运输,承运量约112500吨。分18个标段(线路)进行分批发布招标公告。
2.运输路线:宁夏煤业公司合成树脂产品(聚乙烯、聚丙烯、聚甲醛)公路运输从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公路运输方式发运至甲方指定的宁夏区内外各省市收货地点,以省会城市为公路运输配送参考到站流向点。
3.报价单位为元/吨·公里,投标单位根据项目运输线路要求进行报价,总价(投标综合单价×拟定运距×拟定运量)作为评审价。
4.支付方式:乙方应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增值税发票),当月结算,次月付款,支付方式为现汇。
5.本项目拟定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1日。
三、报价须知
(一)投标人要充分研判以下因素(包含但不限于),合理慎重报价,中标后除油价联动调整外,其他费用不再进行调价。
1.税率变化、当地政府政策变化、油(气)价格变化、交通管制、超限治理,法定节假日;收货地车辆管理、限行要求。
2.季节及天气变化、货运市场车辆保有量、道路状况 。
3.收货单位发运时间、数量要求;收货时间、详细地点、数量、收货人、联系人变更;产品保护条件,运输车辆要求。
4.发运单位及关联单位产品产量限制等因素。
5.装车时核对产品的品名、牌号、数量、包装质量等,装车后离场篷布苫盖、捆扎等因素。
6.亘元公司合作的第三方车辆在途管理平台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管理方式等。
7.公路转铁路、运距、路损、货物破损、人员、车辆安全等因素。
8.台风、地震、洪水、冰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公路运距的测定方法:
1.使用百度地图货车手机版查询到的“货车”项下“推荐路线”中的“推荐”距离,作为结算运费的唯一距离标准。对照《合成树脂产品公路配送派车计划单》载明的收货单位进行查询。起点为灵武市宁东镇政府,终点为收货单位对应的收货点。
3.每个收货点每月发运期间任意抽取一天进行一次百度地图运距查询,并以新查询的公路运距作为当月结算运距。
   (三)车辆载重要求
投标人应当配备检测合格、能够履行协议项下承运义务的车辆与车型(六轴及以上重型半挂),按照车辆行驶证的核定载重量装载,通过“我找车”运输管理平台在线跟踪监控。
(四)其他包含费用:
1.服务费收取。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价交易中标代理服务费按确认的结算运量乘以0.16元/吨收取,服务费由中标承运方承担。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万元,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须如数缴纳后方可投标(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均可),入围单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即参与投标的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从入围名单中剔除相应投标资格。如中标承运方弃标,此线路20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
    3.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每条线路20万元,承运商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可转为该线路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补缴完成20万元/条线路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未按时缴纳,须承担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废标并拉黑投标资格。
账户信息:999006416410600
    收款开户行: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德胜支行
单位名称: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德胜西路3号
电    话:0951-8864812
4.合同单价结合油价联动,具体如下:
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与油价联动,运价按以下方式调整:
油价联动:在协议期限内,当油价相比基准价变动幅度超过±10%(含10%)时,运价按以下方式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上调承运单价=(调整油价-基准油价)/基准油价*100%≥10%
下调承运单价=(调整油价-基准油价)/基准油价*100%≤-10%
基准价:初次基准油价为合同期限约定的起始日宁夏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zggw.nx.gov.cn)中发布的0#柴油价格。油价后续基准价为运价调整当日宁夏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0#柴油价格。
基础价:初次基础价为初次执行运价。后续基础价为前一次调整后的执行运价。
四、特别说明
1.运量为暂估量,甲方不保证该运量的充足性。
2.报价人报价前应详细了解公告特殊声明条款内容,由此可产生的各类风险,乙方报价时应慎重考虑。
3.为保证此项目运力组织充分,未在2023年12月18日前准入“亘元公司(化品运输2)”的单位不可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未在2023年12月19日18:00前缴纳2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已准入单位,不可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发标期间不再做准入。
4.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所有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务必在投标前认真阅知公告内容,投标过程中仔细查看报价方式。如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报价错误(未按照招标人的报价要求进行报价),影响了发标人的正常招标流程及时限,招标人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百分之五十)且不允许再次进行本招标周期内本线路的投标。
6.在后期合同履约过程中,因承运商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约达到合同解约条件,由我公司提出解约的,除按照合同有关违约条款执行外,按照该情况线路数量扣除其保证金20万元/条,扣款总金额以该承运商保证金账户中金额及亘元公司应付该承运商运费总额为上限,并给予“取消资格”,期限为6个月,即自亘元公司认定其无法继续履约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亘元公司发布的所有询价项目。
五、询价方式
本次询价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密封报价电子交易,招标中标单位确定原则如下:根据投标单位的评审总价(投标有效报价×拟定运距×拟定运量)先确定基准价,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以低到高的原则,选定前三名后的加权平均价。投标单位有效报价×拟定运距×拟定运量与基准价差额最小的确定为中标单位。
六、其他要求
1.报价人须充分了解并认知合同履行区域内的各行政机关的制度性要求及防疫要求,报价人承诺独立承担项目履行中的行政责任(环保责任、各类税费缴纳责任)、与第三方的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与其所属员工(包括雇工)的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均应充分了解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路况环境情况;不论报价人是否进行过现场踏勘,甲方始终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是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成交后,凡是以未充分现场踏勘或类似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价款的,甲方一律不予认可,由此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的,按照《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3.报价人报价前须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及合同范本,熟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管理考核条款。
七、此项目委托询价联系部门: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招标部)。
八、其他招标信息以具体国能e商下运力交易详情为准。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