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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望洪镇东和村幸福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永宁县望洪镇东和村幸福院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H-ZC-2024039
项目名称:永宁县望洪镇东和村幸福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房屋改建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1.7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以上1.3、1.4、1.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格要求条款1.1 - 1.7投标文件中附清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无法查询的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查询范围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自行填写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后发送至ZAHXMGL@163.com邮箱,报名即为成功,报名回执单请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自行下载。 注:电子邮件标题为本项目名称,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邮箱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五楼5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五楼5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宁县民政局     
地址:银川市永宁县杨和北街4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5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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