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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体系研究课题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打造融通港澳、接轨国际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体系,建立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目录,南沙区人社局拟开展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体系研究课题项目。现以公开询价综合比选方式确定承接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沙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体系研究课题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投标单位要求
  投标单位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询价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四)拟派本项目课题组必须熟悉相关研究领域的情况,投标人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直接责任。
  (五)拟派本项目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为处级以上职位的人员,或为高级研究员或分公司总经理担任;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必须牵头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研究论证,专家名单须征求采购单位同意,并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政策审议、出台和落地实施工作。
  四、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研究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引进、落地南沙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协助采购方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落地实施;起草建筑、交通工程专业国际人才职称评价办法及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目录;起草《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开展清单首次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专家对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引进机制、注册流程、管理办法等重要环节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和充分论证,形成专家论证报告,起草《广州市南沙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草案)》及相关配套文件。
  根据首批采购方提供的证书目录,组织与证书相关领域、具有国际背景的专家对目录内的证书进行研究讨论,对证书颁发机构的合法合规性、发证流程的规范性、证书的含金量、引进证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维度进行综合分析,出具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评估报告。
  2、对国内目前已制定境外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深圳、重庆等先进地区优秀经验进行充分调研,邀请建筑、交通工程领域具有国际背景、熟悉国内职称评价体系的专家,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分析研究,建立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起草《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和交通工程专业国际人才职称评价管理办法(草案)》及配套文件。
  3、组织专家对《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及配套文件进行深入研究,起草《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证书引进及退出清单的具体流程和细则。
  组织专家对申请加入清单的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颁发机构进行背调和评估,对现行清单中的146项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在南沙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拟纳入清单的证书清单以及拟移除清单的证书清单,形成《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2.0》。
  (二)服务时间
  服务供应商应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对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体系、《广州市南沙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草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的研究起草,7月30日前完成对深圳、重庆等地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目录的调研,9月30日前完成《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和交通工程专业国际人才职称评价管理办法(草案)》及配套文件的研究起草,12月30日前完成《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草案)》的研究起草并完成对清单的首次评估。
  (三)其他要求
  1.服务供应商应邀请具有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背景、熟悉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的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开展课题研究和论证,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服务团队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开展相关调研、分析、材料撰写等工作。在项目服务期内,应安排至少2名服务团队工作人员在广州市范围内办公,负责与采购方随时沟通协调项目事宜。
  2.服务供应商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以及服务成果负保密责任。
  3.服务供应商要严格按照采购方的时间节点提供相关服务。
  五、项目控制价
  项目控制价格为人民币64.48万元。
  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60%的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服务方案、人员团队、同类项目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综合分数高者中标。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分数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六、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含项目方案、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同类型项目经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证明材料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制作详细目录,提高评标效率,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违反本公告要求,则视为报价无效。投标单位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5月7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17时00分。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405室(南沙区人社局人事综合科)。
  (三)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送达,并清晰写明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020-39910578。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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