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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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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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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中标人的产品无法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售后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有关规定,向税务总局网信办报送违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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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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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中标人的产品无法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售后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有关规定,向税务总局网信办报送违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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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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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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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中标人的产品无法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售后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有关规定,向税务总局网信办报送违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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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中标人的产品无法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售后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有关规定,向税务总局网信办报送违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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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中标人的产品无法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售后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有关规定,向税务总局网信办报送违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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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体系》,对项目全过程提供信息化监理服务;2)信息化服务商在完成项目委托服务后,按照国家、省、市相关信息化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监理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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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中标人的产品无法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售后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有关规定,向税务总局网信办报送违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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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中标人的产品无法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售后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有关规定,向税务总局网信办报送违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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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中标人的产品无法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售后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有关规定,向税务总局网信办报送违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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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中标人的产品无法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售后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有关规定,向税务总局网信办报送违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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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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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应承诺知悉并遵守《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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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CNCERT)(国家级或者甲级)。3.供应商应承诺知悉并遵守《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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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应承诺知悉并遵守《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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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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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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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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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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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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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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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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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为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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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中标人的产品无法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售后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有关规定,向税务总局网信办报送违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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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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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为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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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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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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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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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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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中标人的产品无法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售后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有关规定,向税务总局网信办报送违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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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内容在采购文件明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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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内容在采购文件明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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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名单;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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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内容在采购文件明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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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内容在采购文件明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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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内容在采购文件明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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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名单;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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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为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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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内容在采购文件明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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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名单;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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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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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为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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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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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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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