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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湫头镇街道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正宁县湫头镇街道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FY2024-010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99)其他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5-10 11: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5-13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正宁县湫头镇街道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监理 GSFY2024-010-001 服务-监理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元)

公告内容

  • 正宁县湫头镇街道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正宁县湫头镇街道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监理已由正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正发改﹝2024﹞76号文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正宁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富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招标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FY2024-010

    2.项目名称:正宁县湫头镇街道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监理

    3.工程内容:(1)不稳定斜坡东段:采取“坡面平整、废弃窑洞回填、锚杆肋板墙、安全防护墙等工程”的治理措施,其中肋板墙布设长度121m,肋柱长 7~13m,设置 2~4 根锚杆,纵向间距3.0m,基础埋深2m,采用C30钢筋砼浇筑。安全防护墙长 121m,墙高 1.5m。道路硬化总长度256m,路宽 4m。(2)不稳定斜坡中段:采取“坡面平整、废弃窑洞回填、锚杆肋板墙、安全防护墙”的治理措施,其中肋板墙布设长度142m,肋柱长7~12m,设置 2-3 根锚杆,基础埋深 2m,C30 混凝土浇筑。安全防护墙长142m,墙高 1.5m。(3)不稳定斜坡西段:采取“坡面平整、废弃窑洞回填、锚杆肋板墙、锚索框架、混凝土挡土墙等工程”的治理措施,其中肋板墙布设长度 45m。锚索框架布设 7 片,I 型混凝土挡土墙133m,II 混凝土挡土墙93m,安全防护墙 48m。

    4.建设地点:正宁县湫头镇街道南侧。

    5.招标范围:对正宁县湫头镇街道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6.监理服务期:200日历天。

    7.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8.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协会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对于被各级行政、司法机关等部门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或官网公布结果为准)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采取隐瞒等方式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按无效处理;

    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投标登记及竞价:

    1.被邀请参与竞标者,请于2024年5月10日11时00分至2024年5月13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方可进行网上竞价。

    4.资格审核通过后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5月13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包含资格证明文件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签章PDF格式、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富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正宁县县城南街8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富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峰区朔州东路万辉国际北门4号楼4楼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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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富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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