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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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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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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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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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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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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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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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采购第三方医疗护理员辅助服务机构招聘并管理医疗护理员,护理员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及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无陪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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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文〔2022〕37号)的要求,招生就业科组织总务科、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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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二次)[[350001]FM[GK]2023004-1]部门单位名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日期: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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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请进入考核、体检的考生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8:00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口(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集中。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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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宁化城南工业园垃圾转运站新建工程3.6.3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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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文〔2022〕37号)的要求,总务处组织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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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龙池大道(蔡店段)道路工程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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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29日下午18:00前报送报价文件,逾期视为放弃竞标。(二)报送地点: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福州市鼓东路44号30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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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和《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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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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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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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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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2)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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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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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淮土镇淮阳村污水管网收集整治工程3.6.3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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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的内容修改为“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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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的内容修改为“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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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闽人设文229号及沙人设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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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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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卫医政〔2019〕309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无陪护”病房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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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丰鹏进出厂配套道路工程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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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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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深化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48号)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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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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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闽建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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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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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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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青州镇青州村康养步道项目3.7.3、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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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青州镇青州村康养步道项目招标公告3.7.3、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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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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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凯旋农贸市场翻建项目(施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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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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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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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19.3补充条款(3)本项目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闽建〔2023〕4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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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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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文件规定执行(各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附相关政策文件)。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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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人社部发〔2015〕71号)第三条“关于单位费率的确定与浮动”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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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和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6号)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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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闽人设文[2015]229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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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案、培训课程需审定后方可实施。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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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2〕1号)的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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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费和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其中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结合参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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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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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